轉自2013年09月17日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
轟動全國的北京大興摔嬰案昨日開庭,
當街摔死兩歲女童的被告人韓磊在庭上翻供稱,自己當時酒醉,誤將嬰兒車當購物車,「我根本不知道車裏還有一個孩子」,否認故意殺人指控,
但指能接受死刑,「只有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檢方則指,韓故意殺人意圖明確,希望法院嚴判。
事起今年七月二十三日晚,被告人韓磊與朋友李明在北京大興區一公交站旁,因不滿一名推着嬰兒車的女士擋路,雙方發生爭執。韓動手毆打該女子,又將嬰兒車內年僅兩歲的女童重摔在地,致死女童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行兇後,韓磊被警方逮捕歸案,李明自首。
昨日女童父母並未出現在庭審現場,到場親友指女童家人還沉浸在失去女兒的悲痛中。
庭審中,韓磊辯稱自己當時喝了很多酒,又是近視,看不清晰東西,與女童母親發生口角後,想摔東西泄憤,「我根本不知道車裏還有一個孩子,就舉起砸下去了」,「我一直以為那是一輛購物車」。 被害孩子母親則在證詞中證明,韓磊打人後,放言「我要摔死你的孩子!」案件的另一名被告李明回憶:「他(韓磊)當時像瘋了一樣,他從幼兒車裏把幼兒抓出來,舉過頭頂,摔地上了。」
檢方表示,韓磊將女童高舉過頭頂重重摔下,具有明確的殺人故意,又是剛刑滿出獄的累犯,希望重判。韓的友人李明則應當以窩藏罪追究刑事責任。
假使有千多度近視都未足以看不到東西更何況是一個兩歲大的小朋友分明是想推卸責任仲講到能接受死刑,「只有死,才能解脫我的痛苦」。快去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