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澎湖縣全國名人盃磯釣積分賽
一、 主辦單位:澎湖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澎湖群島磯釣協會
三、 協辦單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八海巡隊 第七岸巡隊
四、 大會活動日期:2009年九月一十八至二十日
五、 大會活動場所:嘉華飯店(暫訂)
六、 報名截止日期 2009年八月二十日
七、 比賽人數:限額60人、額滿不再受理報名
八、 報名費用:採自行報到,每人新台幣5,000元(含餐會,渡礁船隻、旅遊平安險、
餌料、紀念品、碼頭接送),澎湖地區每人四仟伍佰元(含餐、渡礁船
隻、旅遊平安險、餌料、紀念品)
九、 報到方式:為了賽事進行順暢,請自行前往報到。
十、 活動辦法:限年滿18歲以上,個人組隊報名或全國各地釣具店或協會及釣隊推派選
手參賽,團體組限每組4人,若超過4人以上請自行分配。
十一、 競賽日期:2009年九月十八日至二十日(十八日晚間為選手之夜)
十二、 競賽方式:採岸邊浮游磯釣
十一、 地點:澎湖縣外礁
十二、 競賽規則
1.比賽時限用一支釣竿(可準備備用釣竿,但不得事先組裝完成,或可置於竿袋內)。
2.釣竿之長度、號數沒有限制。
3.釣鉤限用一枚、規格、大小不限。
4.釣誘餌需使用當天大會所提供限定之南極蝦餌料及集魚粉,禁止使用誘餌箱內之誘餌 來當釣餌,大會所提供之釣餌禁止做任何加工(如煮沸、添加集魚劑、黏膠、藻類、、、、 等)。可打誘餌、禁掛誘餌籠,如使用規定外釣餌判定當天失格。
5.禁止使用毒魚、炸魚方式,或有集魚機能之仕掛。
6.限用浮標釣法(水面、潛水浮標皆可)。
7.非有充分之理由而錯失比賽或渡船之時間者判為失格,報到遲到者由大會代為抽選號碼及釣場,並不構成失格。
8.競賽期間如有發現其他選手有違規行為須當場舉發,事後之舉發不受理
9.選手須於大會指定範圍內下竿,含指定水面界線,當天超過警告三次,違者當天漁獲不計成績。
10.中魚過程須呼喚裁判且獨立完成撈魚動作否則不予計分,魚獲立即交由裁判編號封存,並簽名確認後送大會評定成績,未達標準之小魚請立即放生,死魚不計成績。
11.若比賽結束鳴笛時,同時間中魚給予計分,但須於三分鐘內完成起魚。
12.參賽選手須著磯釣釘鞋、救生衣等安全裝備,救生衣之胯下安全扣環需扣實,並注意自身安全。
13.若違反競賽規則,裁判可給予警告或判定失格,並記錄違規事項(警告超過三次即判失格,當天漁獲不予計分)。
14.競賽過程中禁止飲用含酒精成份之飲品,違反者棄權論。
15.比賽過程中,於漁穫秤量中時,若非裁判或選手,其餘人員不得碰觸魚體,否則不予記錄,非參賽選手亦不得於比賽進行中靠近選手,僅能位於裁判後方觀望。
16.若有未盡事宜及爭議事項、經反應得由裁判會議裁決,選手不得再異議。
十三、成績評定
1.本次比賽按總重量計分評比(採積分排名)。
2.比賽魚種黑毛,白毛、臭肚、刺尾鯛科(以圖鑑為主)、鸚哥魚科(板牙類,
以圖鑑為主)、黃雞魚等每公克1分,以總分計算(重量積分),其他魚種不予
計分。
3.體長(魚長自嘴部至尾叉為止)須23公分以上(不含23公分),未達標準不計分數。
4.晉級依據係由各區小組名次以獨立積分計算,各小組場次之總積分核定排名晉級
,積分以該小區人數計,以五人為例,第一名積分5分計算,第二名積分4分,以此
類推,若該區為四人則第一名積分4分計算,第二名3分,以此類推,該區各組循環
結束後以積分越高者勝出晉級,其餘淘汰。
例如:該場該組為五人一組,並五人取二人晉級下場賽事,第一名個人積分5分,
第二名個人積分4分,第三名個人積分3分,則第一、二名晉級下場賽事,其餘人員
淘汰。
5.個人積分相同時,名次積分採各區個人漁獲重量除以該區總漁獲重量(列入成
績之漁獲量),高者勝出(適用於決賽,如例一)。若在各區無漁獲重量積分時,
則依名次積分加總除以人數為平均積分。(如例二)
例一:如A區甲員列入漁獲成績總重量為3000公克,其該區總漁獲重量為6000
公克,B區乙員為3500公克,其該區總漁獲重量為10500公克;則甲員計
算結果為3000 ÷ 6000 = 1/2;乙員計算結果為3500 ÷ 10500 =
1/3,則甲員勝出。
例二:各區第一名積分5分計算,第二名積分4分,三、四、五名皆無漁獲,
則三、四、五名積分算法為(3+2+1)÷ 3 = 2分。
6.團體積分算法:為了顧慮到各團體人數之方便,故團體積分算法改為所有人員總
積分合除以人數則為團體積分。
例一:如xx釣隊共有三人參賽,一人於初賽後淘汰積分為6分,一人於複賽後淘
汰,積分為初賽8分、複賽8分,一人於決賽後淘汰,積分為初賽9分、複
賽11分、決賽5分, 則其團體積分算法為:
((6+(8+8)+(9+11+5))÷3=15.66(為團體總積分)
註: ※ 名人積分計冠軍積分5分,亞軍積分3分,季軍積分1分,殿軍不計分,積分永久留存於澎湖縣政府,積分滿15分頒發名人金質獎章一只。
十四、 獎項
(一)個人成績部份:
冠 軍:獎盃乙座,積分五分證書乙份,獎金壹萬伍仟元
亞 軍:獎牌乙座,積分三分證書乙份,獎金壹萬元
季 軍:獎狀乙紙,積分一分證書乙份,獎金伍千元
殿 軍:獎狀乙紙,獎金參千元
(二)團體獎取一名:獎盃乙座
(三)最大尾獎:獎金伍仟元(以被淘汰之選手於釣遊中選出最大尾獎項,魚種須為比賽
魚種,並以各魚種之最重者,獎金平均得之,進入第二日決賽及準決賽
選手不列入最大尾獎,如未有得獎者,該獎金不予累計。)
(四)為了增進釣友之榮譽感與參與度,凡上屆冠、亞、季軍之機票費用均由大會補助
,(只上一屆之冠、亞、季軍,例:第二屆賽事則邀請補助第一屆冠、亞、季軍,
第三屆賽事則邀請補助第二屆冠、亞、季軍)
2009年度澎湖縣全國名人盃磯釣積分賽報名表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地址 聯絡電話
連絡單位 連絡人 連絡電話
澎湖群島磯釣協會 理事長-陳怡銘 0937-647493
澎湖群島磯釣協會 活動組組長-鄭文選 0911-192294
澎湖群島磯釣協會 總幹事-陳金廷 0932-815897
匯款帳號:郵局代號: 700 帳號 :02410061537002戶名: 澎湖群島磯釣協會
請將報名表及匯款單傳真至06-9214 1 2 0